BOB彩票登录:数据交易平台谋变从撮合交易走向打造生态圈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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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前后,国内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进入快速地发展期。仅仅几年光景,一些雄心勃勃的“先行者们”便开始陷入低交易量困局。以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例,成立之初主要靠撮合买卖双方在平台交易并收取佣金,但其官网2018年后不再对外公布交易额、交易量等数据交易动态,曾经被外界视为经营惨淡的征兆。

  数据权属界定不清、要素流转无序、定价机制缺失、安全性难解决等问题,成为制约地方数据交易机构发展的拦路虎。南都大数据研究院调查发现,面对这些发展瓶颈,早期成立的部分数据交易机构正在谋求改制或者已经走在转型路上。数据交易市场正迎来第二次蒸蒸日上的机遇期,在多地争相建立大数据交易所的当下,这些先行者的探索路径,或许能给我们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2015年7月22日,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简称东湖大数据)挂牌,并于当天落下备受瞩目的第一单: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数据产品——“基于政府公开数据和互联网信息的中小企业综合评估”,以8.6万元卖给了北京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其时的东湖大数据更像数据交易的“淘宝网”,这样运行模式维持了一两年。受限于数据确权等难题,找不到盈利模式,与其他早期数据交易机构类似,东湖大数据也在谋求转型。“尤其是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实施后,交易中心没办法管理个人数据,尤其是个人隐私,于是转型主要做行业性数据,符合准入门槛让你进来,帮你卖或者做二次加工,更多是技术服务”,东湖大数据人工智能事业部总经理杜乐如是说。

  2018年,东湖大数据逐步转型成技术型公司,“我们按需求采购数据,一定是要服务于我们的最终用户,才会采购,通过聚合、授权、合作、二次开发等将数据汇聚平台”,杜乐如是说。正是这一年开始,这家数据交易机构扭转了经营态势——其官网上称“从2018年至今连续多年盈利”。此后,东湖大数据仍在求变,眼下此公司业务已经从单一的数据交易流通,扩展至涵盖多源数据融合交易与流通、数据融合认知分析、数据AI应用和数据AI产品研究开发等领域。

  作为国内第一家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简称贵阳大数所)早期采用“撮合交易”“直接交易”模式,即交易所与数据卖家协商制定,数据内容与交易价格在平台网站挂出。买家看中,在平台上拍下就算交易成功。有新闻媒体报道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早就不公开交易数据,主要因没有什么成交量。数据交易没有标准,市场上有很多数据交易商,交易成本低,大部分数据买卖双方不愿来交易所,再说也没有规定数据交易渠道一定要通过交易所,一些大的互联网公司或者第三方数据商都会有自己的交易渠道,直接绕开交易所。

  有消息称,贵阳大数所正在寻求“变局”,还没有定论,因此暂时不接受各个媒体采访。但是,似乎曙光已现——国务院今年1月底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当中明确“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据宝)于2016年成立,其成立之初的定位是“与贵阳大数所错位发展的品牌公司,以政府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设立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宝创始人汤寒林回忆,“在运营过程中,我们得知单纯做交易平台的业务模式太单薄了”,他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提到,“事实上没有加工治理以及商品化的流程,会出现没有产品可交易的情况。”此外,当时普遍数据开放意愿不足,只有少数交易量来支撑交易市场的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数据宝开始探索国有数据的代运营,帮助国有数据资源方对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具备包括数据治理智能化、建模加工产品化、场景应用商品化。2019年,数据宝受邀入股华东江苏大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交易中心的运营,而汤寒林也担任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总经理。他说,所有交易场所最终应该都是官方机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是监督管理员角色。在安全基础上促进行业发展,“你可以把数据宝理解成为运动员,数据交易场所是官方机构,两者之间不可能有任何冲突”。

  汤寒林也将数据宝的运营经验,应用到华东江苏大数交易中心。用他的话说,参与运营到现在,两三年时间,交易中心运营模式与其他数据交易场所有较大差异,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一直秉承的理念就是自己不拥有一条数据,不做数据的买卖,扮演的是裁判员角色。

  贵阳大数所、东湖大数据、数据宝、华东江苏大数交易中心的发展路径,是我国早期数据交易机构的缩影。在东湖大数据杜乐看来,目前国内数据交易运作模式基本能归结成三类:一是挂牌上架,展示产品;二是数据联盟、构建生态;三是数据技术创新联合体。早期数据交易机构的模式,大多数属于第一种,数据交易运作本质相同,只是各家规则不同。

  “企业将数据产品挂牌到平台展示,等待买家前来交易”,杜乐说,以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为例,通过做数据登记,让产品上架,后续就不做了。挂牌只是展示,企业要采购,自己去找挂牌企业。虽然按照规则,成交后要收取挂牌方费用,但成交怎么监测是难题,盈利模式很难保证。与单纯挂牌上架不同,贵阳大数所还对数据交易进行撮合。

  但是,单纯进行“挂牌上架,展示产品”早期模式很快就被证明“此路难行”,从业者们二度出发,寻求发展新路径。“数据联盟,构建生态”模式便是其中一种方向。此类模式代表是上海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上海数据交易所首批签约“数商”100家。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裁卢勇表示,上海数据交易所的设立其实打造了一个更好的生态环境,数据的提供方、使用方和服务方能找到更多机会,有了更多商业机会数字化的经济才能得到更优秀发展。

  东湖大数据选择的“数据技术创新联合体”模式。“我们2018年逐步转型成技术型公司,正是那个阶段面向场景应用孵化裂云-数据挖掘、数趣-数据可视化以及冲霄-多模态数据分析能力”,杜乐说,2020年随技术、资源积累,东湖大数据多源、多模态数据融合认知技术一步步成型,最终实现面向人工智能、保险、能源等行业的数据技术创新联合体。例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助力农产品贷款”应用产品,是通过第三方自主研发的卫星遥感信贷技术,判断农户耕种面积、品类,预测产量产值,从而给予合理贷款额度,解决农产品授信痛点,推动农产品信息数据化管理,同时应用大数据以及卫星遥感等技术监测农作物的长势、病虫害等情况,作为助农信贷监测的手段。

  在南都大数据研究院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数据交易面临权属不清、数据难以确权、用户隐私保护等现实问题。怎么明确数据交易的权利、怎么给企业数据估值,是影响许多公司参与其中的两大难题。

  谈及数据交易主要存在哪一些问题,重庆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齐爱民告诉南都记者,他们曾经对杭州、贵阳、武汉等多地大数据交易买卖平台进行调研,主要发现7个问题,包括:各类数据主体缺乏共享理念,数据交易平台定位不明,数据交易缺乏统一标准,数据法律属性与归属存争议,交易规则理论亟待创新,缺乏跨学科人才和培养基地建设不足,政府数据分类不明、存在交易风险。经过这几年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顶层规划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上有了较大进步,但数据流通的基础法律制度构建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数据交易所尚未形成较为成熟商业模式。

  “政策的风向已经很明显,只要能实现合理合法的交易,数据流通是被鼓励的,但如何界定合理合法现在还非常不明确”,杜乐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齐爱民教授告诉南都记者,我国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交易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在交易类型上,以政府主导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模式为主,还包括互联网企业生态体系内的数据交易和第三方数据公司推动的数据交易。对于大数据交易平台中的数据交易,交易主体以央企、国企以及研究机构为主,商业机构因合规风险等考量,尚未大范围参与到数据交易平台之中,“应当吸取前几年大数据交易平台实践探索的经验、教训,一方面鼓励各地开展大数据交易试点工程和规则制定,另一方面应当从法律层面解决数据权属、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的边界等基础性问题”。

  事实上,对于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一系列行业瓶颈,作为后来者,上海、北京等地数据交易所在吸取前人经验后,作出更多创新探索。

  “针对确权难问题,北数所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先进技术,将数据交易全过程上链存储,通过官方的数据确权登记平台做登记后,数据产品除了敏感信息不可见以外,其来源、用途、权属、流转过程都清晰可查”,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工作组负责人郎佩佩提到,数据产品还将被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智能匹配相应的交易模式,保障数据来源可追溯、内容防篡改、主权可确认、利益可分配、过程可监管。

  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裁卢勇告诉南都记者,该所首创的“数商”模式在产品合规性审查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数商就是以数据为主要服务对象,对数据进行一系列合规、评估、审计等服务的数据经纪人,职责之一就是对数据产品做交易合规评估,主要是审查数据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不存在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审查通过后,才能在交易买卖平台挂牌展示。

  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当天,首单交易就是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自主开发设计的“企业电智绘”,卖给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而“企业电智绘”这类数据产品不仅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合规审查,而且要经过相关企业授权、电力公司内部数据安全审查、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法律合规性评估、第三方评价机构数据产品质量评估。产品所输出的企业用电行为数据均为衍生分析结果,不包含涉及企业隐私、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原始明细数据。产品所涉数据仅限于企业用户,个人用户信息绝不参与交易,数据的存储、交易环节都经过多重加密和防护,最大程度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可控。

  “无场景不交易,有场景才交易”,卢勇说,上海数据交易所希望通过类似制度创新、理论研究方向去做进一步探索,包括全国首发数商体系、全国首发数据交易配套制度、全国首发全数字化数据交易系统、全国首发数据产品登记凭证、全国首发数据产品说明书等“五大”首发。

  有专家建议,数据交易买卖平台应建立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制定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等规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商业秘密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也是国内首家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数据交易所。针对估值难问题,北数所创新构建数据要素的需求侧、场景化估值模型,围绕数据价值化目标,对数据来进行清洗脱敏和场景匹配,来提升数据价值;同时进行评级和估值,来量化数据价值;通过数据交易场所,实现数据融资、转让等证券化资产化过程,来实现数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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